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采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副局級。我局所屬正處級事業(yè)單位3個,分別為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北京專利代辦處)、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中心、北京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中心(北京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guī)草案、政府規(guī)章草案,擬訂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工作的政策措施、發(fā)展規(guī)劃和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首都知識產權戰(zhàn)略和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推動知識產權區(qū)域協(xié)同發(fā)展。
2.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本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負責專利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及調處。承擔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負責對商標的印制和使用進行監(jiān)督管理,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依法保護特殊標志。
3.承擔規(guī)范本市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依法監(jiān)督管理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推進知識產權中介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4.負責促進本市知識產權運用。擬訂本市知識產權運用政策,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承擔知識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工作。指導和規(guī)范專利技術市場,指導規(guī)范專利權、商標權轉讓、許可、備案等工作。負責知識產權金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guī)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推動專利權、商標權質押工作。推動知識產權軍民融合。
5.負責本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信息的傳播利用。負責組織建立知識產權預警應急機制。承擔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統(tǒng)計分析工作。
6.統(tǒng)籌協(xié)調本市涉外知識產權事宜。開展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工作的國際聯(lián)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7.組織開展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方面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組織制定本市有關知識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37544.73萬元,比上年減少2039.49萬元,下降5.15%。
(一)收入決算說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7405.69萬元,比上年增加607.65萬元,增長1.65%。
1.財政撥款收入37144.12萬元,占收入合計的99.2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7144.12萬元,占收入合計的99.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3.事業(yè)收入260.9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70%;
4.經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0.67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01%。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說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5537.33萬元,比上年減少2559.10萬元,下降6.72%,其中:基本支出6798.97萬元,占支出合計的19.13%;項目支出28738.37萬元,占支出合計的80.8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7144.12萬元,比上年減少1930.21萬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減少中央專利轉化支持資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265.76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862.06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3.33%;教育支出1.15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科學技術支出8119.44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3.0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815.37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31%;衛(wèi)生健康支出467.74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27225.28萬元,2024年度決算25862.0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99%。
其中:
“知識產權事務”2024年度年初預算27225.28萬元,2024年度決算25862.0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99%。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jié)約。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17.93萬元,2024年度決算1.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41%。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4年度年初預算17.93萬元,2024年度決算1.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41%。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jié)約。
3、“科學技術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8651.89萬元,2024年度決算8119.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85%。其中: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8651.89萬元,2024年度決算8119.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85%。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jié)約。
4、“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915.25萬元,2024年度決算815.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09%。其中:
“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834.71萬元,2024年度決算742.4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8.95%。主要原因:養(yǎng)老繳費人員減少。
“殘疾人事業(yè)”2024年度年初預算54.50萬元,2024年度決算51.5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50%。主要原因:按政策減免部分殘保金。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26.04萬元,2024年度決算21.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2.26%。主要原因:社保繳費人員減少。
5、“衛(wèi)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521.27萬元,2024年度決算467.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73%。其中:
“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2024年度年初預算521.27萬元,2024年度決算467.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73%。主要原因:社保繳費人員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無此項經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6632.1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y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shù)47.21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60.56萬元減少13.3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shù)34.8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shù)35.47萬元減少0.6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jié)約,減少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于赴美國參加國際商標協(xié)會年會、赴英國與英國知識產權局等工作交流、赴韓國參加中韓知識產權交流會、赴新加坡參加新加坡知識產權周和公約周活動并與新加坡知識產權局等進行工作交流、赴香港參加亞洲知識產權營商論壇等方面,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4個、10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shù)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shù)0.92萬元減少0.9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jié)約,減少公務接待費。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shù)12.41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shù)24.17萬元減少11.7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jié)約,減少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shù)0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shù)12.41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shù)24.17萬元減少11.7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jié)約,減少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3輛。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合計230.8萬元,比上年增加16.85萬元,增加原因:設備維修(護)費等按實際需求增加支出。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844.6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0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839.5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1996.0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70.1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1639.0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57.62%。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共有車輛13臺;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臺(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說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809.96萬元。
六、專業(yè)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采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guī)范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于自身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并根據(jù)服務數(shù)量和質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知識產權事務-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知識產權事務-知識產權戰(zhàn)略和規(guī)劃:反映知識產權戰(zhàn)略和規(guī)劃的制定、實施、評估和統(tǒng)計監(jiān)測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知識產權事務-國際合作與交流:反映知識產權國際合作與交流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知識產權事務-知識產權宏觀管理:反映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知識產權事務-事業(yè)運行:反映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yī)療室等附屬事業(yè)單位。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知識產權事務-其他知識產權事務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識產權事務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進修及培訓-培訓支出: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于培訓的支出。
14.科學技術支出-其他科學技術支出-其他科學技術支出:反映其他科學技術支出中其他科技方面的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6.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事業(yè)單位離退休:反映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7.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機關事業(yè)單位職業(yè)年金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yè)年金繳費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殘疾人事業(yè)-其他殘疾人事業(y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殘疾人事業(yè)方面的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方面的支出。
21.衛(wèi)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行政單位醫(yī)療: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y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yī)療經費,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zhàn)士待遇人員的醫(yī)療經費。
22.衛(wèi)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事業(yè)單位醫(yī)療: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yè)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yī)療保險的事業(yè)單位的公費醫(yī)療經費,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yī)療經費。
23.衛(wèi)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公務員醫(yī)療補助: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yī)療補助經費。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