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預算說明
五、其他情況說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fā)展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軍民融合辦”)是北京市軍民融合發(fā)展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
市委軍民融合辦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本市軍民融合發(fā)展工作。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情況說明。2022年收入預算12468.19萬元,比2021年12284.63萬元增加183.56萬元,增長1.5%。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2468.19萬元,比2021年3261.79萬元增加9206.4萬元,主要是由于項目經(jīng)費增加;本年無其他資金,與上年持平;無上年結轉資金,比2021年9022.84萬元減少了9022.84萬元,主要是由于項目經(jīng)費減少。
(二)支出情況說明
1.基本支出預算1086.15萬元,占總支出預算8.7%,比2021年965.42萬元增加120.73萬元,增長12.5%,主要由于本單位2022年較2021年系統(tǒng)人數(shù)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11382.04萬元,比2021年11319.21萬元增加62.83萬元,增加0.56%,主要是由于事業(yè)發(fā)展類支出增加。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事業(yè)單位經(jīng)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北京市軍民融合相關項目。
四、部門“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預算說明
(一)“三公”經(jīng)費的單位范圍。市委軍民融合辦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開支單位為本級1個單位。
(二)“三公”經(jīng)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2022年“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預算26.15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預算數(shù)20萬元,與上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數(shù)0.15萬元,與上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shù)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數(shù)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shù)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3.1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0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2萬元,其他0.78萬元,與2021年持平。
五、其他情況說明
(一)部門政府采購預算說明。2022年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fā)展委員會辦公室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1.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0.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說明。2022年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fā)展委員會辦公室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594.01萬元。
(三)機關運行經(jīng)費情況說明。2022年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fā)展委員會辦公室(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的機關運行經(jīng)費財政撥款預算121.9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說明。2022年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fā)展委員會辦公室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占全部預算項目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情況說明。本部門2022年無重點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本部門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產(chǎn)占用情況說明。截止2021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產(chǎn)總額121.03萬元。其中:車輛2臺;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預算數(shù):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預算數(shù)。
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采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nèi)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guī)范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通過發(fā)揮市場機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要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yè)單位承擔,并由政府根據(jù)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