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預算說明
五、其他情況說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性質為國家行政單位。
單位職責:充分履行審判職能,深入落實和推進司法改革,著力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各項工作不斷發(fā)展進步,為首都和東城區(qū)的和諧穩(wěn)定發(fā)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內設13個部門,分別為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知識產權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zhí)行局、天壇人民法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綜合辦公室、政治部(機關黨委 機關紀委);所屬事業(yè)單位1個,為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綜合服務中心。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362人,實有人數(shù)342人;事業(yè)編制33人,實有人數(shù)31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154人。
離退休人員196人,其中:離休3人,退休193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22年收入預算23002.62萬元,比2021年22690.84萬元增加311.78萬元,增加1.37%。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22569.44萬元,比2021年22283.83萬元增加285.61萬元,主要原因為編制內人員較上年增加,導致人員經(jīng)費相應增加;本年其他資金收入10.00萬元,與2021年持平;上年結轉結余資金423.18萬元,比2021年397.01萬元增加26.17萬元,主要原因為結合2021年工作情況,結轉至2022年繼續(xù)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增加。
(二)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支出預算23002.62萬元,比2021年22690.84萬元增加311.78萬元,增長1.37%。
基本支出預算19967.00萬元,占總支出預算86.80%,比2021年19665.74萬元增加301.26萬元,增長1.53%,主要原因為編制內人員較上年增加,導致人員經(jīng)費相應增加。項目支出預算3035.62萬元,比2021年3025.10萬元增加10.52萬元,增長0.35%,主要原因為結合2021年工作情況,結轉至2022年繼續(xù)使用的財政性項目結轉資金增加。其中:
1.事業(yè)單位經(jīng)營支出0.0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方向主要為安檢工作經(jīng)費、信息化運維費、互聯(lián)網(wǎng)接入費、審判法庭維修維護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預算說明
(一)"三公"經(jīng)費的單位范圍
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jīng)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2年"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預算199.50萬元,與2021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預算數(shù)0.00萬元,與2021年持平。全市法院財物統(tǒng)一管理后,因公出國境經(jīng)費統(tǒng)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數(shù)9.50萬元,與2021年持平。2022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接待工作交流外部人員用餐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shù)19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數(shù)0.00萬元,與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本院車輛本年無更新計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shù)19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75.2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1.5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1.51萬元,其他支出31.7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2年與2021年持平。
五、其他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預算說明
2022年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100.0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30.9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569.1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說明
2022年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253.76萬元。
(三)機關運行經(jīng)費說明
2022年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部門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jīng)費財政撥款預算3019.90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2022年,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1個,占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1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612.44萬元,占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情況說明
2022年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jù):《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非財產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fā)改〔2007〕1111號),執(zhí)收主體: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收費部門: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非財產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fā)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1500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部門共有車輛76臺,共計1432.9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8臺(套),共計758.91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共計0.00萬元。
六、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采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guī)范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于自身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并根據(jù)服務數(shù)量和質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