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采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ㄒ唬C構(gòu)設置、職責
1.機構(gòu)設置情況
按照《北京市檢察機關(guān)內(nèi)設機構(gòu)改革方案》要求,市檢一分院本級共設置12個職能部(室),其中業(yè)務部門9個,分別為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第九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部門3個,分別是辦公室、檢務督察部、行政事務管理部。另設政治部、機關(guān)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guān)紀委。政治部根據(jù)工作可下設若干工作組。
2.部門職責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本級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領(lǐng)導下,依法行使檢察權(quán),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受理審查屬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
?。?)負責受理屬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訴。
?。?)負責公安機關(guān)不服區(qū)人民檢察院不捕決定而提請復核的案件。
?。?)負責受理案件管轄范圍內(nèi)公民和法人的檢舉、控告、申訴案件。
?。?)負責對案件管轄范圍內(nèi)刑事上訴、抗訴案件和基層法院已發(fā)生法律效力判決的監(jiān)督。
(6)負責對案件管轄范圍內(nèi)的民事、行政訴訟活動進行監(jiān)督。負責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受理案件管轄范圍內(nèi)的涉外案件。
(8)負責對管轄范圍內(nèi)公安機關(guān)、國家安全機關(guān)的偵查工作的法律監(jiān)督。
?。?)負責對應由分院管轄的刑事賠償案件的審查及不服區(qū)人民檢察院處理的賠償案件的復議。
?。?0)負責本院的隊伍建設和權(quán)限內(nèi)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院的檢務督察工作;負責本院的后勤和物資裝備工作。
?。?1)負責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的有關(guān)工作。
?。ǘ┤藛T構(gòu)成情況
行政編制208人,實有人數(shù)180人;事業(yè)編制16人,實有人數(shù)9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11302.93萬元,比上年減少510.15萬元,下降4.32%。
(一)收入決算說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1074.19萬元,比上年減少648.62萬元,下降5.53%,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040.04萬元,占收入合計的99.6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事業(yè)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經(jīng)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34.15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31%。
?。ǘ┲С鰶Q算說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1076.26萬元,比上年增加116.93萬元,增長1.07%,其中:基本支出10141.95萬元,占支出合計的91.56%;項目支出934.31萬元,占支出合計的8.4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經(jīng)營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1253.46萬元,比上年減少518.26萬元,下降4.4%。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jié)約要求,壓縮經(jīng)費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ㄒ唬┮话愎差A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057.7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9495.44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5.88%;教育支出11.31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898.19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12%;衛(wèi)生健康支出652.78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9495.4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53.56萬元,下降2.6%。其中:
“檢察”(款)2021年度決算9495.4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53.56萬元,下降2.6%。主要原因:厲行結(jié)余,嚴格控制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1.3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11萬元,下降26.65%。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11.3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11萬元,下降26.65%。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培訓工作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898.1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67.48萬元,下降15.72%。其中:
“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898.1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67.48萬元,下降15.72%。主要原因:相應費率降低。
4、衛(wèi)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652.7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82.73萬元,下降30.22%。其中:
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2021年度決算652.7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82.73萬元,下降30.22%。主要原因:相應費率降低。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0123.4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jīng)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y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jīng)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0個事業(yè)單位。2021年“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決算數(shù)43.12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69.45萬元減少26.3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shù)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shù)0萬元持平。本單位2021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shù)0.1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shù)1.5萬元減少1.3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jié)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shù)量、規(guī)模和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按規(guī)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公務接待費用。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11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shù)42.9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shù)67.95萬元減少2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shù)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shù)0萬元持平。本單位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shù)42.9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shù)67.95萬元減少25萬元,主要原因:堅持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嚴格車輛管理,壓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021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3.7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6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61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6輛,車均運行維護費1.19萬元。
二、機關(guān)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jīng)費支出,合計1672.88萬元,比上年減少31.61萬元,減少原因:厲行節(jié)約,壓縮經(jīng)費支出。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23.1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5.5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43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64.5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441.1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84.3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34.1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52%。
四、國有資產(chǎn)占用情況
2021年車輛36臺,1082.3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1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6臺(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說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30.64萬元。
六、專業(yè)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gòu)正常運轉(zhuǎn)、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3.“三公”經(jīng)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guān)運行經(jīng)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jīng)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采購:指各級國家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nèi)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guān)將屬于自身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并根據(jù)服務數(shù)量和質(zhì)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yè)方面的支出。
10.衛(wèi)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wèi)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